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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省內典型事故案例梳理,含違章動火、超速行駛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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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省內典型事故案例梳理,含違章動火、超速行駛等事故

用血換來的慘痛教訓是,在連續六年中,于二月這個月份發生的這六起事故,它們全部都指向了同一個會帶來致命后果的問題。

高速路上的致命彎道

在2020年2月24日,于西漢高速漢中至西安方向K1142KM+800M那個位置,有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跟一輛小型轎車發生了極為猛烈的碰撞,這場事故導致了4人死亡、1人受傷這樣悲慘慘重的后果。

經調查發現,小轎車當時處于超速行駛狀態,于下坡彎道處因操作不恰當撞上護欄后,停在了行車道上。緊隨其后的重型半掛車,其車況不符合標準,同樣在下坡路段超速行駛,并且違規超車,觀察之時不夠周全,最終致使二次碰撞產生。

車間里的閃爆瞬間

2021年2月23日,渭南市高新區一處,某材料公司的生產車間,突然之間傳出了爆炸聲。當時,正在那里進行焊接動火作業的現場人員,還沒能夠來得及作出反應,然而,閃爆已然造成了1人死亡,以及1人受傷的后果。

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企業于停產清空作業之際進行違規操作,經由管道致使可燃燒氣體倒灌并積聚起來。復次之次日開展復工檢修工作時,現場因違章動火而產生的火花,瞬間便將這種爆炸性混合物點燃了。

調試中的致命疏忽

那是有著規定嚴格時間的2022年2月22日,在榆林市神木市的一處煤化公司蘭炭廠里面,有工作人員正處在進行試生產調試的狀態之中。然而,出現了違規動火作業的情況,進而引發了閃爆意外,致使3條鮮活生命就這樣從此失去了。

當其時,工人正展開試漏作業,循環水之中存有可燃輕組分,它久久地揮發著,于文氏塔內部構建了爆炸性混合氣體。依照規定,本應當開展蒸煮置換,還要構建通風吹掃系統,然而工作人員粗心大意,致使危險氣體沒能被有效地排出。

工地上的盲目操作

2023年2月20日,于楊凌示范區楊陵區,一個建材項目的施工現場,發生了機械傷害事故,一名工人,在拆除電纜線的時候,被升降機擊中,最終身亡。

依照調查所呈現的情況來看,那些遭遇不幸的工人,是在沒有具備相應許可證,并且未佩戴防護用品的狀況之下進行作業的,而且還違規發出了升降機運行的有關指令。而負責操作升降機的工人,同樣是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就上崗工作了,在沒有確認人員具體安全位置的情況下,就盲目地啟動了設備,如此一來,這兩人皆違反了最為基本的操作規程。

地坑里的連環悲劇

2024年2月16號,西安市高新區一處廠區里的涂裝工廠當中,發生了淹溺事故,工人在進行清污作業之際,兩人先后在那個地坑里面遭遇不幸。

第一名職工違背有限空間作業規范和流程,未進行通風檢測,且未佩戴防護用品,遂進入地坑。在情況察覺之后,施救人員同樣沒有采取防護舉措,便盲目地趕下去進行救人,最終致使事故傷亡范疇擴大,兩人均未能成功上來。

料斗內的無聲掩埋

在2025年,那是2月,這一月的22日,于渭南韓城市,有一家公司,發生了一起事故,即砂石掩埋窒息事故。當時,有一名工人,他在料斗內進行疏通作業,結果,被突然就傾倒下來的砂石,活生生地給掩埋了。

該名工人違背規定私自進入料斗進行作業,既未進行報備,也不存在監護。鏟車司機在開展作業之前未對安全狀況予以確認,根本不清楚料斗之中有人便著手傾倒砂石。原本一個簡易的確認舉動,是能夠防止這條人命消逝而去的。

那六起事故的發生時段為每年的二月二十日直至二十四日,這般時間上的高度集中絕非是毫無來由的偶然情況。你可曾留意思考過,自己單位所進行的安全檢查是否僅僅在“安全月”這個特定期間才予以重視,而在平常的時日里就已然放松了應有的警惕之感呢?歡迎于評論區域進行分享你所觀察到的情況,通過點贊并轉發的行為使得更多的人能夠目睹這些用鮮血換來的沉痛教訓呀。